今天最主要的任務就是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
備妥所有文件(兩家的戶口名簿、結婚證書英文正本、結婚證書驗證後的中文本、兩人印鑑、兩人身分證)到男方家所在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只要文件都齊了,辦起來很快。不過因為幫我們辦理的戶政人員第一次接觸到我們這種在國外公證回台辦理登記的案件,所以他很常詢問高階長官相關流程,不過總體來說還算快速順利。
我個人覺得一個很怪異的現象,就是根據新法,在台灣結婚的人結婚紀念日要以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的當天為準,而不是以往的以公開宴客當天。但是我們這種在國外公證的人,卻是以國外登記的日期為準,所以我們結婚證書上的結婚日就是5/28,而不是來登記的今天,我當初已打聽過這個消息,所以很放心的在國外挑了兩人都喜歡的日子去公證,誰會希望結婚紀念日是個隨機的怪日子啊?!
整個手續完成後,看著我的名字從我家的戶口名簿上刪除,改填入鍵哥他們家的戶口名簿內,感覺很奇怪哩!而且也換了新的身分證,因為我們兩人都是去年才換的,所以不用另外準備大頭照,戶政人員去資料檔抓取去年的大頭照檔案就幫我們印製好新的身分證了,真是便民啊!
拿到新製好的身分證,兩人背面的配偶欄分別填上對方的名字,如此一來,好像比較真切的證明兩人之間的關係,真是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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