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會把很多事想成理所當然,覺得有些觀念或是作法,是現代人人都會的,不需要特別去提到。但其實很多時候並不是每個人的認知或想法都與你相同,這時就會有誤會或是摩擦產生。
像是我最近教的新人阿姨,我還是照以往教新人一樣,把作業的流程與所須注意的細節都交代過,但卻忽略了他連最基本的電腦使用不慎了解,甚至是專有名詞都不太懂,以致於在溝通上產生了一些誤解。
現在,他人回到溫哥華分公司,有問題就以MSN或是Email聯絡。今天他問我為何在寄Email時無法附加檔案,光是"附加檔案"這個詞就讓我確認了好一陣子才確定他要問的是這件事。講解過要先把要附加的檔案存起來,然後按Email裡的"迴紋針",就可以了。很簡單的程序,但是他還是無法完成這項動作,因為"找不到存起來的檔案"是最大關鍵。
通常,人們會在電腦硬碟裡開一些資料夾做分類,最忌諱的就是把所有檔案存在桌面,因為太雜日後很難找到。但是沒辦法,我還是教他把檔案存桌面,才比較好找。因為他若沒指定位置,任由電腦儲存在default的資料夾內,一定會找不到的~~(像我就幾乎不用My documents,我覺得那個有跟沒有一樣,雞肋),而要在MSN文字描述教他開一個專門的資料夾,我想還是先省下這分力氣吧?!
經過這件事,其實有點驚訝"原來有人不曉得怎麼指定儲存的檔案位置啊~~",是我忘了將心比心嗎??以為這些很基本的電腦常識應該人人都懂,卻忘了已經快40歲的阿姨(其實我都30了,可能叫人家姐姐比較適合),可能剛好在電腦運用突飛猛進之時在家裡帶小孩而沒跟上這個腳步。啊~~切記啊切記~~引以為鑑啊引以為鑑~~
2008年5月14日 星期三
◆ 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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