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個小上班族,或是一個沒有權勢的上班族,比較讓人洩氣的眾多點之一,就是你是個會被擺弄的棋子,按照規定正當作業的是你,當黑臉的也是你。
遇到愛吵的客戶在所難免,有時候遇到比較盧的客戶,同一個案件來回十次是一點也不稀奇的事,有時候跟他們說明公司規定如此這般,如果客戶最後同意且接受了,不再來信抱怨,可真令人大鬆一口氣,但是不是每個客戶都是省油的燈,吵到最後,他們很愛鬧到高階的M部門,那時候,幾乎所有的抱怨都會得到貴人相助,順利達成客戶所願。
最近有一個客戶,自己在某申請書上選錯選項,那個申請又剛好是"一旦作業後,不能取消,如果客戶反悔,只能以另一種特定方式辦理"的硬案子。我第一次接到客戶來信,他就已表明"我要取消這個申請,請以該特定方式辦理"。因為這是正常作業程序,客戶一來信又自行表示要如此處理,我當然照辦,這個案子這時看不出來任何會產生後續問題的地方。
不料,當該件事情照辦之後,客戶才發現他會因此被扣一大筆錢,很不爽的來興師問罪,說怎麼沒有人跟他說會有這筆錢被扣。我當然依我職責,以官方說法跟他說公司規定如此這般,他又反應說他不知道有這個規定,然後來回了幾次之後,果然上呈到M部門去。當然啦,M部門一向是以客戶的利益為最高優先,以能息事寧人維護公司形象為最高指導原則,於是,這個客戶後來得到了他想要吃的糖。
看在我這個小嘍囉眼裡,會覺得好像M部門傳來耳語說為何當初不跟客戶說是他自己白痴寫錯了?但是換做是你,你會這麼說嗎?想要把我推入火坑?門都沒有。再者,客戶後來抱怨說:「當初詢問公司要如何處理,但是行政人員沒有知會會有此款項收取」,說實在的,身為行政人員之一的我根本沒接過任何事先詢問要如何處理的信件或MSN或電話,案子一拿到手就是客戶自己乖乖很明事理般的寫好聲明書,請公司照辦。
我猜想客戶當初一定是打電話或MSN給其他行政人員詢問如何處理後,然後直接寫信過來說要怎麼辦理的。處理此案的我就順理成章的當了代罪羔羊。但是我有必要跟其他人或是主管說:「嘿!客戶從沒問過我唷~」或是:「會不會是其他也可以跟客戶聯絡的人沒有跟客戶說明呢?」嗎?基本上,這種打小報告或是邀功的行徑我是很不削的。
根據大主管大胖以前宣示的教條,We are Family,不要說哪個部門做錯了什麼事,因為在客戶眼裡,是我們這整個公司做的不好,所以大家要一起為這個公司努力。好啦,我秉著這個信念,也不想跟其他主管們抗辯說這事不關我事,有意義嗎?雖然沒有被人念說哪裡處理不當,但是就覺得莫名的背了一個黑鍋。
管他,自己知道有沒有認真上班,有負責做事就好。我的職務與我所屬的部門只是按規定做事,不是扮白臉去和客戶以及下游廠商打交道交朋友的。把這種鳥事拋到腦後吧!小人退散!!去! 去!
後記: 有時候打中文,總會打成怪怪的東西,有時候是台灣國語,有時候是很類似的字辭。像我要打"下游廠商"時,竟然會打成"下流廠商",看了半天,覺得好像怪怪的,但又覺得音與字面好像都對,之後才猛然想起應該是"下游"而非"下流",難道是我手寫我心?哈哈!
2009年4月3日 星期五
◆ 吵就有糖吃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